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
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风险,
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
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依法严查严办违法案件,
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被曝光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沂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2年4月22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了临沂九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食品(月饼)的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897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5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临沂九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成品库内发现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2日的月饼。经查,当事人为满足客户订单需求,提前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月饼共64箱,货值金额897元。
当事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有话说
“早产食品”是采用虚假标注的方法虚构延后日期,使其到销售环节时,以所谓的“最新出品日期”面向消费者展示,隐藏了真实属性,严重违背食品生产过程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要求,而且由于日期标注不真实不确定,可能造成食品隐性过期,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埋下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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