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餐饮浪费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
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平邑县市场监管系统
加强餐饮环节浪费行为监管
严格执法检查
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
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起关注
一、平邑县福满楼酒店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24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平邑县福满楼酒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经查,当事人未制作反食品浪费标识和张贴。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平邑县郑城九桌餐馆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5月25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平邑县郑城九桌餐馆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经查,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平邑县白彦镇天增园饭店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
2023年5月29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邑县白彦镇天增园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收银台以及就餐区位置未张贴或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现场检查时消费者正在就餐,在场餐饮服务人员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平邑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节约无小事
制止餐饮浪费 人人有责
从自身做起
对“舌尖上的浪费”说不
常抓不懈
把拒绝浪费内化为习惯和修养
才能让勤俭节约蔚然成风
来源: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